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
  • 无障碍版
  • 手机版
  • |
  • 微信官方微信
  • |
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政府文件>详细内容

2020年度法治高新区建设工作报告

  • |
  • |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1 09:19:13 浏览次数:

2020年,高新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建设法治高新区、诚信高新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扎实推进高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2020年,法治建设、诚信建设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宪法法律全面深入实施,法治理念全面深入人心,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高新区、诚信高新区建设的领导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与时俱进地加强和改善党对法治、诚信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工委切实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党工委2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召开21次会议专题研究与法治建设相关重大事项75件,截至目前100%落实到位。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持续创新,优化政务审批。在落实“3550”高效集中审批改革的基础上,实施行政审批“1330”模式,实现1个工作日完成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办理不动产登记,通过提前介入指导、容缺审批,将民营备案类工业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时间缩减到30个工作日,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打造政务服务领域“中国药都”最优营商环境的优质品牌。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财政部门不定期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三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未经法治(法制)机构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四是实行重点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区乡村三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三、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在政法工作中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的意见》,将“三同步”理念贯穿政法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二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加大重点案件办理力,。坚持下沉警力,提高街面见警率,“白天见警力、夜间见警灯”工作模式基本形成,有效打击犯罪,形成强烈震慑。三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从办理审前调查开始就启动视频记录。有效发挥信息技术对司法执法的支撑作用。

四、加快法治经济建设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为契机,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力度,防范金融风险,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促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整顿。

五、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年初管委会各成员单位签订《平安高新区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二是建立信访、公安、司法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网格员已成为高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民间力量”。三是组织铁路护路巡查工作,每年累计巡查40次、400千米,确保高铁、普铁护路安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全面掌握其生活状况。

六、加强诚信建设

充分利用报刊、服务大厅显示屏、墙报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一万余份,悬挂标语百余条,发放手袋3000余个。

七、推进法治文化和诚信文化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我区深化普法依法治区建设五年规划要求,积极协调成员单位,集中开展2016-2020年“七五”普法组卷和归档等收官工作。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区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宪法法律学习活动5次,形成“头雁效应”,各部门、各街道,定期召开会议,学习宪法、法律、党规党章。集中组织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三是深入贯彻“七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完善居民公约、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25个村(社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17个村、8个社区实现“一社区、一村屯一法律顾问”工作目标。

八、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调剂、聘用等方式,强化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目前,高新区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建成。

九、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区、街道(产业园)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党工委统筹抓总,议事协调机构抓具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基本建成。二是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本级年度预算,落实工作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