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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成立高新区河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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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1 09:08:32 浏览次数:
本高党政办发〔2017〕40号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成立高新区河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局、办,驻区各中省直单位:
根据《本溪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本政办发〔2017〕31号)要求,经管委会同意,决定成立高新区河长制办公室。
一、组建方案
高新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生态办,承担高新区河长办的日常工作。河长办公室主任由王家祥担任。
二、工作职责
    河长制办公室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落实本级河长及上级河长制办公室确定的工作事项,组织拟订我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在河长制办公室组建前由生态办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方案)、根据相关部门意见统筹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和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各有关部门拟订本行业工作目标、统筹拟订本地区及各河长责任区综合工作目标,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监督考核工作、综合汇总考核结果;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及总河长、河长汇报工作情况、报告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有关情况和反映问题,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要求。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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