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邀请企业和高校评议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4月28日,高新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评议大会,邀请103家企业、学校相关负责人,针对一季度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对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及人大、政协工委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进行评议。
2016年
高新区在全市率先推行了驻区项目单位和企业评议高新区工作的试点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评议由参评单位的法人或负责人,以无记名填写评议表的方式,对高新区领导班子成员、涉企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不满意率达到5%、15%、25%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降职、免职等处分,形成了全区各部门主动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2017年
高新区在巩固去年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印发了《本溪高新区重点企业和项目单位营商环境评议试行办法》,评价主体和对象的范围也进一步“增点扩面”。评价对象在去年管委会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基础上,高新区整体班子成员、驻区单位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也纳入到了评议的范围当中来。评议内容在“满意”、“不满意”、“不了解”三个选项的基础上,把“不满意”选项的内容具体量化,设有“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五个方面内容。五个方面做出选择方为有效票,统计评价内容时,按五个方面分别统计不满意率。同时,高新区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一步创新评议形式,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评议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就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高新区管委会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营商环境,打造最好、最优的营商环境。建立全员服务项目工作机制,招商服务部门首问负责制,各职能部门分工配合,对项目从签约落地到投产达产提供全程跟踪一体化服务;充分发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实行网上并联审批运行模式;搭建服务企业平台,构建银企对接平台;着力营造“聚商”、“活商”的投资环境,规范招商引资工作;努力降低涉企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全市企业的“七个不允许”;着力营造“亲商”、“清商”的社会环境,建立诚信政府,创建诚信企业,开展做诚信市民活动。建立高新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定期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的平台,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精准服务。


高新区在全市率先推行了驻区项目单位和企业评议高新区工作的试点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评议由参评单位的法人或负责人,以无记名填写评议表的方式,对高新区领导班子成员、涉企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不满意率达到5%、15%、25%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降职、免职等处分,形成了全区各部门主动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高新区在巩固去年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印发了《本溪高新区重点企业和项目单位营商环境评议试行办法》,评价主体和对象的范围也进一步“增点扩面”。评价对象在去年管委会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基础上,高新区整体班子成员、驻区单位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也纳入到了评议的范围当中来。评议内容在“满意”、“不满意”、“不了解”三个选项的基础上,把“不满意”选项的内容具体量化,设有“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五个方面内容。五个方面做出选择方为有效票,统计评价内容时,按五个方面分别统计不满意率。同时,高新区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一步创新评议形式,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评议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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