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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本高疫指办〔2021〕6号——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0 15:34:11 浏览次数: 次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各街道,机关各局办,驻区各单位,驻区各高校、各级学校,各企业(工商业户),广大居民:近期,国内多个省市出现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鉴于疫情形势新变化,为进一步加强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扎紧风险笼子,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1.倡导居民自即日起非必要不离溪。如确需离溪,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并准备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备查。要提前向社区(村)、单位报备行程,途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返溪后应主动报备。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不建议离溪,如无禁忌症应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2.关闭歌舞厅、麻将室、棋牌室、网吧等人员高度密集的密闭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展一切聚集性活动,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聚集活动。3.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需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严禁乘车,出租车,公交车等可以拒绝运输未佩戴口罩的乘客。控制乘车人数,保持适当距离。4.各社区、单位、学校、酒店(含宾馆、旅店、民宿、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场所等)要切实担负起各自的防控责任,及时掌握来(返)区人员信息,督促其做好健康状况、旅居史等信息登记,落实健康码和行程卡双查验、核酸检测、日常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区内娱乐场所、医疗机构、住宿场所、洗浴场所、景区、景点、影剧院、室内文化体育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交通场站、政务大厅、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学校、企业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查验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配合属地及有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5.全区范围内禁止以会议营销、健康讲座、免费义诊、免费体检等形式举办的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演出、培训、促销、比赛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向区指挥部履行审批程序,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督导并跟踪抓好落实。6.通过铁路、客运或乘私家车等各种交通工具来(返)区人员,均要在车站或第一时间到目的地社区、单位、酒店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并配合进行信息排查、个人健康监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来区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也应遵守各项防控规定,及时向驻地和工作单位报备。重点管控地区来(返)区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我省以外省市来(返)区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抵区后需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提供给社区、单位和酒店查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在驻地休息不要出入公共场所、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上述人员在抵区后1周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7.冷链和非冷链行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查验相关证件,证件齐全方可流通,同时登记好台账,做好日常消毒及核酸检测工作。8.符合接种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应积极主动尽早完成疫苗接种,构建群体免疫屏障。9.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佩戴好口罩,勤洗手,注重家庭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10.强化学生校园管理,严禁学生随意出行,禁止聚集就餐,审慎举办大型活动。严格落实接龙报平安制度,完善联防联控机制,举办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防护、消毒、测温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各工作组、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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