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1-00059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辽宁壹生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 主题分类: | 审批事项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 成文日期: | 2021-06-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辽宁壹生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关于辽宁壹生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辽宁壹生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辽宁壹生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药都创新园北区A1-2区一层、A1-3区四层,租赁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办公用房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3.6万元。租赁面积为440m2,主要包括一层实验室,四层实验室;实验室主要进行细胞驯化和培养基技术开发实验(细胞驯化:①细胞复苏:将细胞冻存管从液氮取出,手捂至融化,将融化好的细胞和培养基放入离心管中离心,弃去上清液、离心下的细胞加入培养基重悬,移至摇瓶中放入培养箱培养。②细胞传代:摇瓶细胞摇匀取出到EP管中,使用Countstar计数仪计数后,计算体积比例进行传代,将多余培养基弃去,添加新的培养基。③连续传代,直至细胞可高密度稳定生长,完成细胞驯化。培养基开发:①粉末培养基成品额外增加不同量的成分物质,成为新的培养基,使用超纯水搅拌配制成液体,安全柜内无菌过滤。②按上述细胞传代步骤,使用各种新培养基对细胞进行培养传代。③连续传代,若有细胞密度高于原基础培养基成品所培养的细胞密度,则完成培养基开发),不适用活体微生物,也不进行动物实验,原料中不含生物活性物质,本项目属于P1生物安全实验室,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
依据《辽宁壹生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及结论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采取环保治理措施,可有效控制各项环境污染。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实验器皿废水、超纯水系统尾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清洗实验器皿废水经立式压力蒸汽灭菌锅灭活后与制备超纯水产生的尾水、生活污水经园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为生物技术的研发和小试,不含化学合成工段,实验过程中主要为配制培养基,使用少量的乙醇试剂用来对实验操作人员手部进行消毒,实验操作及消毒等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实验操作人员手部消毒使用酒精量较少,不做具体定量分析评价。
在细胞培养中,由于通入氧气、二氧化碳等供细胞进行生长、新陈代谢,通入气体中可能会多余未被利用,直接培养室内排放;另外,细胞在自身的生长和新陈代谢过程会释放一定量的二氧化碳气体及微生物废气,直接培养室内产生,通过生物柜ULPA过滤器过滤后,一部分经由循环ULPA过滤器过滤成洁净气体之后循环,另一部分经由外排ULPA过滤器过滤成洁净气体之后排出设备,细胞的正常生长、代谢过程主要靠呼吸进行气体交换,将需要的氧气吸收,代谢的二氧化碳排除,动物细胞的培养与一般的微生物发酵过程不同,该过程中没有类似氨气、氯化氢等恶臭的气体产生。其中氧气、二氧化碳均为自然大气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可不作为污染指标评价。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实验用具、废培养器、废过滤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及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研发过程中消耗或破损的移液针头、注射器等,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细胞培养器为塑料或玻璃材质,在细胞培养过程会残留少量培养基和细胞,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物安全柜ULPA过滤器每年更换一次,废过滤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制备超纯水使用的离子交换树脂,每3年更换一次,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超纯水制备中,产生的废反渗透膜,每3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安全柜、恒温鼓风干燥箱、轨道式振荡器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为60~70dB(A)。夜间不生产,在采取隔声、减振、距离的衰减后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贡献值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要求。在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降低对周围声环境得影响。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综合落实拟采取得污染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