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xjscykfq-2021-00032 发布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信息名称: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主题分类: 审批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4-30 成文日期: 2021-04-30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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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30 15:19:54 【字体: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rryT-krlKqCQgiLvkA7bQ

           

提取码:CDSW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建设单位地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ZTqvmpNqLqsud84m231rA

提取码:CDBX

(四)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采用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仙榆路6号

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024-23789706

邮箱:arhb2018@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发布日起往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