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xjscykfq-2021-00031 发布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信息名称: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本钢歪头山低品位矿及废石辊磨干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 主题分类: 审批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4-20 成文日期: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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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本钢歪头山低品位矿及废石辊磨干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

发布时间:2021-04-20 14:43:28 【字体:


关于本钢歪头山低品位矿及废石辊磨干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本钢歪头山低品位矿及废石辊磨干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分为新建和改造两个部分。新建高压辊磨干选工艺流程,新建工程包括粗矿仓、筛分厂房、中细碎厂房、超细碎厂房、干选微粉筛分厂房、骨料筛分厂房、转运站(1、2、3号)及运输廊道等。改造工程包括对磨选作业区的改造,取消原工程选矿工艺中的自磨系统;取消原9台尾矿浓缩机,新建1台φ40m尾矿浓缩机,新建3根尾矿输送管道及1根回水管道;干选厂区与原有作业区的搭接部分的改造。

粗破碎及输送利用采场内现有破碎及输送系统,精矿发运利用主选的现有精矿发运系统,干排尾矿由皮带送到歪头山露天矿现有排土场;湿尾矿通过新建管线排至尾矿压滤作业区,压滤后排至马耳岭采坑,用于采坑的生态恢复治理。

依据《本钢歪头山低品位矿及废石辊磨干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及结论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采取环保治理措施,可有效控制各项环境污染。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

该项目改扩建后劳动定员不变,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高新区市政排污管道,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选矿工艺废水包括磨矿工艺废水和尾矿浓缩溢流水,选矿工0艺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磨矿工艺废水自流至新建浓缩机(Φ40m),澄清水经循环水泵站供给到选矿作业区作为循环水使用;还有一部分废水随尾矿进入浓缩机(Φ40m),浓缩后输送至压滤作业区,压滤后废水通过新建回水管线(DN250)返回选厂新建浓缩机(Φ40m),沉淀澄清后回用选矿工艺。全部复用不外排。选矿设备冷却水属于较洁净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选矿作业区地面冲洗产生废水排至尾矿浓缩池沉淀后,回用选矿工艺用水点。本项目车间及厂区除尘用水量为3120m3/d,全部消耗。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在矿石处理及转运过程中所有粉尘产生点设置除尘及抑尘设施,其中190站粗破碎、粗矿仓、筛分、中细碎、超细碎、干选微粉筛分、骨料筛分、1号转运站、2号转运站、3号转运站除尘系统选用效率99.8%的滤筒除尘器,落料点、皮带输送机等均密闭设计,主要产尘点密闭集尘,采用风机集尘,集尘后由除尘器统一处理。

同时在粗矿仓、中细碎厂房、超细碎厂房、干选微粉筛分厂房内矿石转运点卸料处采取双流体干雾抑尘措施,主要设备为微米级干雾机,干雾抑尘系统是压缩空气和水按照水气配比混合到水气雾化喷头,由压缩空气冲开水气雾化喷头的弹簧后进行加速,将水吸入水气雾化喷头的加速震荡室进行破碎,并利用加速气体将破碎后的水雾颗粒从喷嘴喷出作用于扬尘点,以达到抑尘的目的。粉尘去除效率可达95%。

骨料堆场及废石堆存采用射雾器降尘,同时骨料料堆周围设专用挡尘网,除尘效率可达85%。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辊磨干选工艺产生干选废石总量为405万t/a,其中用于生产骨料量74.61万t/a,生产的骨料暂存于骨料储存库,定期外售。剩余干选废石量为330.93万t/a,采用皮带运输至歪头山露天采矿场排土场。该项目产生湿尾矿,属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至压滤作业区压滤脱水后干排至马耳岭采坑,用于马耳岭采坑复垦工程。除尘灰进入选矿工艺,不排放。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运行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综合落实拟采取得污染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24-45627976

联系地址: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