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1-00021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桥子南服务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 主题分类: | 审批事项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 成文日期: | 2021-03-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桥子南服务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关于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桥子南服务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桥子服务区加油站:
你公司报送的《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桥子南服务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约为13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油罩棚1座,建筑面积为697.4m2,内设汽油四枪双油品泵卡式加油机2台、柴油双枪双油品泵卡式加油机4台;站房1座,建筑面积为163m2;同时厂区建有储罐区,占地面积为397.6m2,储罐区设有2座30m3双层汽油储罐、4座30m3双层柴油储罐,成品油储存能力为120m3(柴油折半计),属于二级加油站。
依据《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桥子南服务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及结论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采取环保治理措施,可有效控制各项环境污染。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
该项目站场内不进行汽车清洗,因此无洗车废水产生;清罐采用干法清罐,因此无清罐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服务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油品损耗挥发形成的油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安装卸油、加油油气回收装置,采用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回收,6个油储罐分别设有1#~6#通气管,通气管高度均为4m,未回收的油气经由通气管排放。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清理地埋式油罐将产生含油污泥以及残液,属于危险废物,设置专用危险废弃物贮存设施,贮存场所防渗、警示标志等,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加油机、油泵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来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声压级约65~90dB(A)。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对强噪声设备在支架下面安装橡胶减振设施,加强润滑;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通过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场界四周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综合落实拟采取得污染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24-45627976
联系地址: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