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0-00068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 | 主题分类: | 审批事项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 成文日期: | 2020-05-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
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https://pan.baidu.com/s/1Y0ezsp70wW58ju0IWlNrHA 提取码: uvev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或向本公示指明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书信或面议等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影响的附近居民、单位及相关部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0ezsp70wW58ju0IWlNrHA;提取码: uvev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通信/到访地址:辽宁药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传真/电话:31354871;电子邮件:152524359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