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0-00063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本溪劳累水泵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往返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 主题分类: | 审批事项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 成文日期: | 2020-05-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本溪劳累水泵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往返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关于本溪劳累水泵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往返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本溪劳累水泵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本溪劳累水泵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往返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溪劳累水泵制造有限公司成立2004年2月17日,经营范围包括往复泵、风机及配件、高压胶管制造销售,根据市场需求,本溪劳累水泵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工业6号建设本溪劳累水泵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往复泵建设项目。拟租用私人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 m2,总建筑面积1000 m2,总投资200万元,安装车床、钻床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形成年生产往复水泵1500台的生产能力。
依据《本溪劳累水泵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往返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及结论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采取环保治理措施,可有效控制各项环境污染。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设施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日常生活污水及车间清洁废水排入院内旱厕,定期由吸污车清掏,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不产生显著性不良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下料和机械加工中的车床和钻孔工序产生的少量金属粉尘,经车间内部沉降后,仅10%的金属粉尘进入大气环境,故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外环境的金属粉尘量约为0.01t/a。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固废分为下料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油抹布及油手套,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回收公司利用,废油抹布及油手套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作为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废切削液和废切削液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在通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东侧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要求,其余三侧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综合落实拟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24-45627976
联系地址: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