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0-00057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主题分类: | 审批事项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 成文日期: | 2020-05-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
地理位置:沈溪新城北沙河以南,达子堡村以东、铁路以北,现有污水污水处理厂东北侧。
建设性质:扩建
工程概要: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拟总投资5176.66万元,对一期工程进行二阶段扩建,增加1.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1座,主体工艺采用“多模式A2O+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紫外线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水质排放标准。经处理后的污水沿现有污水排污口排入北沙河。
环保设施:污水处理厂处理工程中主要是一个生化处理的过程,污泥脱水间、格栅间生化池等均产生的恶臭,本次工程将全厂的预处理区及污泥区加盖密封,负压收集,引致除臭间经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水实施“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制度,后期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经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北沙河;采用先进的低强度噪声设备,经过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措施降噪;格栅截留的栅渣以及沉淀池沉淀的沉砂为一般固废,经洒消石灰消毒后与生活垃圾一同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泥在处置前进行鉴别,若为一般固废,经浓缩、脱水后运至污泥处置厂进行处置,若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电话:024-4585833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4-3135487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15252435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