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0-00150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十七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 成文日期: | 2020-12-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十七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十七:全省44个县(市)中仍有8个没有建成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堆存于河边、沟边、路边、村边,污染十分严重。有关资料显示,全省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99处,堆存垃圾总量达644万立方米。大面积水上漂浮垃圾27处、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仅2017年前4个月就清运河道垃圾90多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完成历史形成集中垃圾堆存点的整治方案。针对高新区内历史形成的集中垃圾堆存点整治工作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研报告,申请专项资金。
三、整改措施
(一)针对高新区内历史形成的集中垃圾堆存点整治工作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研报告,申请专项资金。
(二)统筹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全面实施河长制,推进农村河道村级巡查员、保洁员设立工作,建立农村河道环境卫生管理、维护长效机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成张石线原垃圾排放场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取得批复。已取得专项资金592万元。
(二)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要求各个街道办事处落实任务,抓好抓实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主要问题的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按时完成。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开展市场化运维。在重点存放、在垃圾乱排放隐患地段设立监控设施。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高新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 12月25日
受理部门:本溪高新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5858071
邮寄地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城管局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