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0-00126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整改方案》(本委发〔2018〕9号)第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 成文日期: | 2020-06-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整改方案》(本委发〔2018〕9号)第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一:思想认识不到位。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工作时指出,“一定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正确处理好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但辽宁省没有及时组织学习研究,认识领会不深刻,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的干部谈及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全省PM10浓度不降反升,就强调是2013年基数存在问题;谈及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就强调干旱少雨等自然因素,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工作上找差距不够。
二、整改目标
切实深化思想认识,转变部分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错误认识,扭转片面强调客观原因,不正确面对自身原因,分析自身工作存在问题及不到位的局面。
三、整改措施
(一)将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8月在辽宁考察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等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研学、专题研讨、专家辅导等,提升环境保护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以“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为引领,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的必修课程,通过高级研讨班、专题培训班和实地调研、实践锻炼等形式,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思维方式。
(三)全面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将环境保护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定期根据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原因,提出应对措施,狠抓落实,提高主动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意识和成效。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制度。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高新区将环境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将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8月在辽宁考察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等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多次开展环保学习活动,使广大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主动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的意识。全面落实责任,印发《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附属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中共本溪市高新区工委 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的要求。
公示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
受理部门:本溪高新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5858071
邮寄地址:本溪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城管局
中共本溪高新区工委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