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0-00125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整改方案》(本委发〔2018〕9号)第三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 成文日期: | 2020-06-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整改方案》(本委发〔2018〕9号)第三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三:正是由于思想认识有差距,辽宁省一些部门和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甚至一度存在环境保护惰政怠政问题。
二、整改目标
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履职尽责管理,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和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电〔2017〕1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17年9月底前制定《本溪市贯彻落实辽委办发〔2017〕4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三)贯彻落实《本溪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环保工作格局。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环保履职意识,树立绿色发展导向和正确的政绩观。
(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该考核办法与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和农村生态环境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2017年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科学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指标的权重。将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办理和反馈意见办理以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纳入今后全市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和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在推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不担当、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将按规定严肃问责。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高新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中共本溪高新区工委、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工作长效机制。贯彻落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附属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措施。督促各有关部门强化环保履职意识,树立绿色发展导向和正确的政绩观。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推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不担当、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按规定严肃问责。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成整改目标的要求。
公示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
受理部门:本溪高新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5858071
邮寄地址:本溪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城管局
中共本溪高新区工委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