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0-00052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 成文日期: | 2020-05-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二十四:辽河是辽宁的“母亲河”,也是全国七大江河之一。辽宁省在辽河流域治理方面曾取得积极进展,但近年来工作推进滞后,沿河城市大量生产生活污水直排超排,造成水质明显恶化。2016年辽河流域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比2013年增加19%,氨氮、总磷浓度比2013年分别上升100%和56%。辽河、浑河、太子河干流水质恶化河段超过500公里。本溪兴安、邱家、达子堡断面不能稳定达标。
二、整改目标
2019年达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目标
三、整改措施
(一)2019年年底前,实现北沙河达子堡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要求。
(二)修订禁养区范围,减轻畜禽养殖业对河流水质的污染。
(三)结合北沙河实际,开展河道“四乱”清理工作,重点清理河道垃圾、小开荒。
(四)2019年6月底,高新区完成北沙河清淤工程。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沙河东路、沙河西路截污干管建设工程。对城市建成区不具备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条件的区域,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方式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9年高新区已经实现北沙河达子堡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要求。制定了《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畜禽禁养区补充划定工作方案》。结合北沙河实际,积极开展河道“四乱”清理工作,重点清理河道垃圾、小开荒。高新区已于2019年6月底前,按计划完成了北沙河年度清淤计划,10月完成了沙河东路、沙河西路截污干管建设工程。对于城市建成区不具备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条件的区域,高新区共设有3处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分别位于石桥子老镇、花岭及滨河工业区。高新区已完成此项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高新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3日
受理部门:本溪高新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5858071
邮寄地址:本溪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城管局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