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xjscykfq-2020-00046 发布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信息名称: 《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十四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0-05-19 成文日期: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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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十四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19 14:20:49 【字体: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十四:由于污染控制不力,部分入海河流水质严重恶化。辽宁省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13条设有国控断面的入渤海河流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1.28毫克/升、0.21毫克/升,较上年分别上升16%和12%。其中,大清河大清河口断面、大旱河营盖公路断面水质为劣V类,主要污染物氨氮浓度较上年分别上升26%、96%。辽河、大辽河、大凌河入海水质均较去年同期恶化,主要污染物氨氮浓度较上年分别上升7%、33%、59%。

二、整改目标

2019年达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目标

三、整改措施

(一)2019年年底前,实现北沙河达子堡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要求。

(二)修订禁养区范围,减轻畜禽养殖业对河流水质的污染。

(三)结合北沙河实际,开展河道“四乱”清理工作,重点清理河道垃圾、小开荒。

(四)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沙河东路、沙河西路截污干管建设工程。对城市建成区不具备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条件的区域,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方式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9年高新区已经实现北沙河达子堡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要求。制定了《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畜禽禁养区补充划定工作方案》。结合北沙河实际,积极开展河道“四乱”清理工作,重点清理河道垃圾、小开荒。2019年10月完成了沙河东路、沙河西路截污干管建设工程。对于城市建成区不具备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条件的区域,高新区共设有3处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分别位于石桥子老镇、花岭及滨河工业区。高新区已完成此项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高新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3

受理部门:本溪高新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5858071

邮寄地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城管局

 

 

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5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