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0-00043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 成文日期: | 2020-05-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二:有的领导干部对待督察整改态度消极,等待观望,行动迟缓,甚至不严不实、弄虚作假;有的地方和部门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整改压力层层衰减;有的地方整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
二、整改目标
压实责任、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见到成效。
三、整改措施
(一)各部门统筹谋划督察整改工作,加强力量组织推进,系统深入研究中央环保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做好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准确理解反馈意见内涵要义,不片面、不偏颇,整改措施直指问题核心,整改工作不流于表面,既要治标也要治本。
(二)不断压实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责任,认真贯彻执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附属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本高党政办发〔2017〕9号),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督导督查,以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整改。
(三)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制,对因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情形造成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四)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和 “三抓三促”中心工作,按照“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专项考核,对各有关单位整改工作进行调度考核。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高新区各部门做好统筹谋划督察整改工作,系统深入研究中央环保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认真贯彻执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附属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本高党政办发〔2017〕9号),按规定落实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开展环保督察,督促落实环保工作责任,促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我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制。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和“三抓三促”中心工作。各项整改任务已落实落地、见到成效,完成了整改任务,达到了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高新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3日
受理部门:本溪高新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5858071
邮寄地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城管局
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