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xjscykfq-2020-00024 发布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信息名称: 2020年高新区环境监察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0-04-07 成文日期: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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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新区环境监察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4-07 09:49:57 【字体:


2020年高新区环境监察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本溪市环境监察局《关于开展本溪市2020年环境监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本溪市环境保护局“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细则(暂行)》,结合高新区环境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1、目的和要求

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推广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制定本工作计划。

2、抽查范围

(一)抽查主体: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局环境监察大队

(二)抽查范围和对象:

抽查范围为本溪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纳入环境监管的污染源。

根据抽查对象分类,分为重点抽查对象、一般抽查对象和特殊监管对象。

1、重点抽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市控及以上污染源,如电镀、造纸、印染、化工、制革、合成革等“六大”重污染行业工业企业,火电、污水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加工、线路板、铅酸蓄电池、食品加工等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及高新区列入的重点排污企业(单位)。

2、特殊抽查对象包括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的污染源;

3、除重点抽查对象和特殊抽查对象外的其他污染源为一般抽查对象。

3、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

抽查方式:采用“双随机”的抽查方式确定监察人员和监察对象。即随机选派环境监察人员和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采用随机抽查方式确定被抽查单位名单,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单位,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抽查比例:每季度抽查25%重点抽查和特殊抽查对象,每年一般抽查对象数量按照1:10比例(在编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每季度至少对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的百分之25%进行排查,年度抽查比例达到100%.

4、监察工作流程

首先制定《高新区2020年污染源监察清单》和《高新区2020年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名单》

1、在《高新区2020年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名单》随机抽取2人或以上执法人员组合并指派每组季度任务量;

2、执法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安排抽查日程;

3、在抽查日程里,检查人员在《2020年高新区污染源监管清单》中采用人工抽号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4、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

5、执法人员记录查处情况;

5、检查结果公示

每季度初5个工作日内,汇总上季度本辖区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对象清单及现场查处情况,并上报上级部门。

6、工作要求

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对象名单应对外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应严格遵照《环境监察办法》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应当全面并如实填写《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

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局

202042

附件1:高新区污染源监察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

2

上海绿谷(本溪)制药有限公司

3

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4

本溪经济开发区南风日化有限公司

5

本溪衡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高新区锅炉房)

6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歪头山铁矿

7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8

沈阳药科大学

9

辽宁三江供暖有限公司

10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11

辽宁康缘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12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13

辽宁春华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

辽宁爱尔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15

辽宁科硕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16

辽宁美罗君元药业有限公司

17

辽宁药联制药有限公司

18

本溪钢铁(集团)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歪矿5号锅炉房)

19

本溪钢铁(集团)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歪头山矿区锅炉房)

20

本溪钢铁(集团)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歪矿5#锅炉房)

21

辽宁诺维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2

本溪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3

辽宁博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4

沈阳药大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25

卡尔倍可润滑剂(辽宁)有限公司

附件2:高新区污染源监察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1

赵新

2

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