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19-00035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高新区河长制度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19-09-10 | 成文日期: | 2019-09-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高新区河长制度
一、河长制的定义是什么
1、什么是河长制
“河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和加强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提供制度保障。
2、(1)意义:落实发展绿色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解决中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2)作用: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履行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促进河湖管理有人、管得住、管得好,河湖功能逐步恢复,有利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
3.实行河长制要解决什么问题?
实行河长制,可进一步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以河长制为平台加强部门联动,可有效解决涉水管理职能分散、交叉的不足,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合力。同时,积极吸纳社会群众参与,有利于建立全民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局面,着力解决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污染水体、电鱼毒鱼等制约河湖保护的突出问题。
4.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制定河道岸线规划,明确河道岸线和河道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划定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在河岸划定一定区域作为河流生态空间管制界限。
(3)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龙岩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严格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4)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5)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5.河长制工作职责是什么?
1、明确各级河长和河长职责。
高新区总河长、副总河长职责。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负责指导、协调所辖区域内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促各办事处河长和区直有关部门履行职责。高新区总河长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魏志辉,副总河长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李乃涛和党工委委员武志海。魏志辉同志兼任北沙河和北沙河南支河长。
办事处级总河长职责。是所辖区域内河流河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村级河长履行职责。
石桥子办事处:河长马丽,负责老虎洞河、邢家沟河、西沟河3条河流;河长崔文英,负责下石大南沟河、上平台子河、平台子河3条河流;河长李建朝负责北沙河南支、西高堡河、马直沟河、碾盘沟河、旧岭沟河、瓜地沟河、裴后沟河、西高堡大东沟、山城沟河9条河流;河长刘玉泰,负责南风河、粮库沟河、红旗河3条河流。
张其寨办事处:河长王翰,负责大黑贝河、长沟河、北沟河3条河流;河长鲍志勇,负责达贝沟河、下沟河、房申河3条河流;河长李丹,负责花岭河、大柳峪河、北沙河张其寨段、小黑贝河、黄木厂大东沟河、黄木厂河6条河流。
日月岛办事处:河长张春伟,负责边牛后沟河、候屯河2条河流;河长薛伟,负责向阳沟河、岱峪河2条河流;河长高俊珠,负责歪头山污水河、松木堡河2条河流;河长王景贵,负责北沙河日月岛段1条河流。
办事处级河长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协助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
(6)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7)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村级河长职责。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办事处“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办事处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
村级河长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保持辖区内河道畅通;
(2)发现违法在河道设障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汇报;
(3)及时打捞河道水面漂浮物;
(4)负责保护和管理辖区内沿河设置的各种公示牌、做好护堤护岸林木的管理工作;
(5)及时制止乱倒垃圾、乱堆垃圾现象,并做到及时清理,对擅自占用现象及时逐级上报;
(6)积极配合水行政执法人员对违章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建立了定期巡河工作机制。区、办事处、村(社区)各级河长加大巡河督导力度,并建立了巡河台账,做好了巡河记录,构建“件件能落实、事事有回应”的工作格局。区级总河长一年至少巡河一次、副总河长一年至少巡河2次,办事处河长一季度至少巡河1次,村级河长一个月至少巡河一次。河长每次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给上级河长。
3、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职责。坚持各办事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水下岸上同步治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在河道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生态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2)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不达标水功能区作为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强化监督管理和用途管制。
(3)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重点跨界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研究保障枯水期主要河流生态基流,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4)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5)继续实行区域地下水禁采、限采制度,对地下水保护区、城市公共管网覆盖区、无防止地下水污染措施的地区,停止批建新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不再新增地下水取水指标。
(6)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对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实施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7)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根据水功能区划核定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完善入河流排污口管控措施。
(8)积极引导水产养殖户采取生态、环保养殖方式,严格控制水产养殖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
(9)编制重点河湖水域岸线开发利用规划,提出河流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10)尽快完成国有河流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
(11)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计划和许可制度,有效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和砂场采后治理。
(12)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流、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开展河流健康评估。
(13)强化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加大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流生态环境。
(14)建立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河流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和人员,实行河流动态监管。
(15)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流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16)全面推进、拓展测土配方施肥范围,引导农户科学施肥,提高农作物肥料利用效率。强化农艺服务,积极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治手段,提高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严格禁止在畜禽养殖禁养区规模化养殖畜禽,全面推行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制度,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17)按照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的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
(18)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意见,及时办理河流阻水林砍伐手续。
(19)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在河流管理范围内核发林权证。
规划住房建设局主要职责
(1)狠抓工业污染,监督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全面取缔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2)积极推进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对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治理力度。
(3)全面实施城镇河道沟塘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河流管理范围。
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1)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流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2)负责管理城区部分河道河段的垃圾清理和日常管理。
(3)配合生态办对域内河流的监管、执法,负责拆除河道管理范围的违建、乱建。
(4)建立重点排污口、行政区域跨界断面水质监测体系。
(5)落实《排污许可证暂行规定》,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6)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结合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7)加强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依法查处水污染案件。
财政金融局主要职责
(1)积极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协调落实补偿资金。
(2)落实河流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单位、人员、设备及运行经费。
经济发展局主要职责
协调推进重大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展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
国土分局主要职责
(1)配合开展国有河流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依法依规逐步确定河湖管理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属。
(2)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积极保护河流生态空间,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
(3)禁止围河造田,未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围河造田项目,不得给予登记地籍,并限期恢复。
公安分局主要职责
(1)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
(2)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河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3)严厉打击涉河流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各街道办事处职责
(1)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制机制,彻底解决农村向河道弃置垃圾问题。
(2)以高新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3.负责农村河流及山洪沟的日常管理
二、解读高新区河长制工作方案
(一)“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
制定“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应结合具体实际统筹考虑中办、国办《意见》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具体治理及管理保护目标和措施。
2017年下半年,在省、市级“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的河库名录公布后,发布高新区负责制定“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的河湖名录。同步编制“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
1、建立管理平台
各相关部门要统一建立河长制工作管理平台,并实施信息共享。应将河长信息、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及标准、考核结果、责任追究及其他重要事件等情况纳入管理平台实施管理。要做好河长制工作有关会议及其他文字材料、图片及影响资料等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实施监督考核
(1).推进阶段监督考核
2018年6月底前,由河长制办公室根据本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对同级政府职能部门及下级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2).实施阶段监督考核
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按照相关要求和考核办法开展实施阶段考核。具体包括总河长对办事处总河长、办事处河长对下级河长、政府职能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河长制办公室对下级河长制办公室(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等考核内容。
(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1、健全组织架构。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完善办事处、城管局、村河长组织架构,由班子领导担任一级河长。
2、细化职责分工机制。办事处“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台账,明确各类管理和督办要求,全力推进“河长制”实施。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的职责,坚持“用脚步丈量河道”、“用数据治理河道”,“用制度管理河道”。
3、完善河长巡查机制。各级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办事处级河长不少于每旬一次,村级河长不少于每周一次。巡查的重点是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沿河工业企业、小微企业、服务行业等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及跑冒滴漏等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各类涉水违法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是否存在。每次巡查都要做好台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特别是重大污染事故或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联系或督促有关部门查处。严格执行河长公示制度,规范河长公示牌设置。河长公示牌应包括河流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及职务、联系部门、工作目标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4、落实工作例会和定期通报机制。办事处级河长要建立每月一次河长研判制度,具体研究“一河一策”和月度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及时会商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村级河长及相关责任单位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督办单,确保整改到位。
5、健全长效运维机制。要建立健全农村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有效途径,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将农村保洁纳入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管理。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河流管理体系、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化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地方党委、政府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角度、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卡住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
2、统筹落实资金
河道保护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治理及管理保护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将河流治理及管理保护和推进河长制工作所需经费优先分级纳入街道、村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要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拓宽投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河流治理及管理保护工作。
3、密切协同配合
各有关单位部门必须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部门实际主动担当、尽职尽责,任何部门都不能在河道治理及管理保护工作中缺位。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轻视怠慢。
4、强化考核问责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的绩效评价考核,要严肃开展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党委、政府,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各级政府对其相关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等考核评价工作,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和治理及管理保护不利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加强执法监督
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水利、环保和公安多管齐下,加大巡查、检查、抽查、督查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污、污染水域、乱采盗挖、侵占河道、于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排乱倒、非法养殖、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