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5-00014 | 发布机构: |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华裕东北亿羽蛋鸡智能孵化中心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5-04-01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华裕东北亿羽蛋鸡智能孵化中心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关于《华裕东北亿羽蛋鸡智能孵化中心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就《华裕东北亿羽蛋鸡智能孵化中心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内容向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期为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如社会各界人士对本次批复的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请在2025年4月7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本溪市政府1703室)。联系电话:45627038、15841499096
附:拟批复正文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31日
本环建表字〔2025〕27号
关于《华裕东北亿羽蛋鸡智能孵化中心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辽宁华裕耀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华裕东北亿羽蛋鸡智能孵化中心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5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溪市高新区药都大街东侧E-01,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1215m2,锅炉房内新建1台2t/h天然气锅炉和1台3t/h天然气锅炉,为生产生活供热,锅炉的运行根据当地气温以及生产情况决定。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场地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施工过程100%湿法作业、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城镇建成区的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施工场地降尘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后,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委托有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单位按照指定的路线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1台2t/h燃气锅炉和1台3t/h燃气锅炉均配置低氮燃烧装置,锅炉烟气由1根8m烟囱(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限值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东侧、南侧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西侧、北侧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边牛村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锅炉房、化粪池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10-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计划,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本溪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辽宁加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