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4-00096 | 发布机构: |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上海医药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盐酸氨溴索直服颗粒改建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4-11-11 | 成文日期: | 2024-11-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上海医药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盐酸氨溴索直服颗粒改建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1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受理了上海医药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盐酸氨溴索直服颗粒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环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11月15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本溪市政府1703室)。联系电话:024-45627038、15841499096。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上海医药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盐酸氨溴索直服颗粒改建项目 | 本溪高新区 | 上海医药(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绿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11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盐酸氨溴索直服颗粒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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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公示版-《上药北方药业盐酸氨溴索直服颗粒环境影响报告表》-商业秘密已删除24.11.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