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xjscykfq-2024-00088 发布机构: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4-10-23 成文日期: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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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3 09:09:21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就《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内容向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期为20241023日-20241029日(5个工作日)。

 如社会各界人士对本次批复的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1029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本溪市政府1703室)。联系电话:4562703815841499096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3日        

附:拟批复正文

  

本环建字〔2024〕14号

关于《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征求意见稿

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送的《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4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内项目总投资27871.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871.24万元,占总投资的100%。本项目拟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用于处理绿色原料药产业园范围内污水,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m3/d,再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4000m3/d。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细格栅+预臭氧+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及集配水井+中途提升泵池+磁混凝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消毒接触池”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浓缩+压滤”工艺,尾水4000m3/d进入超滤车间再生处理后用于热源厂冷却用水或城市绿化用水,其余16000m3/d通过管道排入北沙河,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应加强工地的现场管理,采取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扬尘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表 1 中城镇建成区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临时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洗车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施工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就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厂细格栅间、水解酸化池及污泥区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集中收集并通过封闭管线引入生物除臭间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规定的限值;化验室废气通过内置活性炭过滤器的无管道通风柜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标准;项目格栅区、水解酸化池及污泥处理区域封闭,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规定的厂界二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在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处设置在线监测装置,项目服务范围内接纳的废水连同化验实验室仪器清洗废水、污泥脱水滤液、反冲洗废水、超滤膜浓水和办公生活区的少量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工序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细格栅+预臭氧+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消毒接触池”工艺,经污水管线排入北沙河,出水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部分尾水经超滤车间再生处理后用于热源厂冷却用水或城市绿化用水,再生处理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型设备,经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控措施。项目在污泥脱水间内设一座100m2危废贮存库,产生的栅渣和污泥鉴别前按照危废管理,鉴别后如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如为一般固体废物运至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理;化验室检测废液、化验室废包装物、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桶由专用封闭容器暂存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污水处理系统废包装物返回厂家回收利用废滤膜更换时由厂家带走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污泥处理区、污水处理设备区域、污水处理池体及污水地下管道、危废贮存库等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0×10-7cm/s);臭氧发生器间及泵站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10-7cm/s);其余区域采取简单防渗(一般地面硬化),定期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厂区环境应急工程,在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处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厂区进水口设置调节池(6667m3)、配备必要应急物资,管道出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切断控制阀门,一旦出现事故立即关闭阀门,及时截留污水,阻止污水直接进入水体。加强日常生产运行管理,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加强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做好日常运行工作记录;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规范危废收集、贮存及转移工作全流程;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环境影响报告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本项目建设期及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41023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本溪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辽宁山青水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