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xjscykfq-2023-00067 发布机构: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名称: 《高新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4-01 成文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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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01 14:01:53 【字体:

退管机构

建立和完善高新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退管机构”)。

1.高新区成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退管办”),负责本辖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各街道(产业园)劳动保障服务站加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退管站”)牌子,负责本辖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3.村(社区)依托现有劳动保障协理员设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窗口(以下简称“退管窗口”),负责本村(社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具体工作。

退管办、退管站、退管窗口为不同层级的退管机构,下级退管机构在业务上接受上级退管机构的指导。各级退管机构结合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情况,采取招录、调剂、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人员。

职责分工

高新区各街道(产业园)、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职责,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一)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职责

1.经济发展局: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首次集中移交工作牵头部门。负责传达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指引和移交工作流程;协调、督促、指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性质界定、资产移交;制定区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对接相关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签订退休人员移交协议,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有关政策和工作原则、实施办法,确立接收和管理服务机构;负责规划加快发展村(社区)服务业,把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协调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党工委工作部:负责指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和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的组织活动、强化村(社区)党的建设;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舆论引导;负责组织、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特别是高龄、孤寡、病残等生活困难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志愿服务,做好劳动模范相关政策待遇衔接。

3.公安分局、综治信访局:负责指导协调各责任单位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户籍管理和信访接待等工作。

4.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涉及的村(社区)管理服务人员编制核定、人员调剂等工作方案的起草、报审。指导村(社区)治理、完善村(社区)建设,提升街道(产业园)、村(社区)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发展居家村(社区)养老服务;负责协调国有企业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指导村(社区)开展有利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身心健康的活动;沟通协调上级部门,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医疗保障工作衔接,指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相关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医疗保障待遇查询、政策咨询等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平稳有序推进移交工作,继续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和发放,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待遇不受影响;加强与街道(产业园)、村(社区)和国有企业沟通协调,提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领取信息,根据移交情况,协调市社保局及时变更社会保险管理系统中人员信息;国有企业所在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地、户籍地、实际居住地等不一致的,移交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待遇发放机构不发生改变;指导街道(产业园)、村(社区)做好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养老、工伤保险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

5.财政金融局:负责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的预算、管理和拨付;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首次集中移交工作上级资金支持的申请和拨付工作。

6.督查和营商环境办公室:依据本工作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适时对各街道(产业园)、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督查。

7.高新区卫管办: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规划建设,指导各街道(产业园)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健康教育、老年人照顾等服务。

(二)各街道(产业园)、村(社区)职责

各街道(产业园)、村(社区)负责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接收、管理和服务各项具体工作,依托退管机构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日常管理和服务。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立一系列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不断优化和提升管理服务质量。

(三)国有企业职责

各国有企业承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主体责任,负责移交前企业退休人员调查摸底、信息采集、做好移交前的人事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电子档案录入、统筹外费用分类处理等工作;负责本企业能够分割的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资产的移交;制定本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工作办法。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