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xjscykfq-2021-00039 发布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143号《关于加强药都制药企业联合培训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主题分类: 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2021年)
发布日期: 2021-05-27 成文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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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143号《关于加强药都制药企业联合培训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27 15:18:0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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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高议字〔2021〕第4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14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杨旭代表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药都制药企业联合培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高新区制药企业重视和支持。

 为了更好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药典》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促进企业对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深入了解,强化制药企业质量把控及生产能力提升,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我区政府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与区内院校及科研院所优势,已于2021年2月5日邀请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药剂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淑君教授,围绕1月13日颁布的《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为区内企业代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讲座中,王淑君教授对《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全面解读,详细介绍发布背景、配套法规文件等内容,并为企业解答药品上市后变更的相关疑问。我区还将陆续邀请相关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深制药企业对于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准确把握和全面理解,推动我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上是我区对您人大建议的书面答复,如有不足之处,还请斧正。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