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0-00083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169号《关于加强对非封闭小区私家车乱停乱放及小区内违法乱建等现象管理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 主题分类: | 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 成文日期: | 2020-07-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169号《关于加强对非封闭小区私家车乱停乱放及小区内违法乱建等现象管理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A类)
本高议字〔2020〕第8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16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王琳代表: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非封闭小区私家车乱停乱放及小区内违法乱建等现象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小区的违法乱建的情况,我区的处理方式是:对于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我区施行先拆后建,对于没有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我区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二、对于非封闭小区的抢占停车位现象,高新区目前停车空间较为充足,暂不存在抢占停车位现象。但是您的建议及时的提醒了我们,高新区随着不断的发展,也将面临此类问题,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逐渐规划非封闭小区的停车位并联合综合执法、交警、公安等部门对此类问题进行处理。
三、我区会高度重视非封闭小区私家车乱停乱放及小区内违法乱建等现象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认真采纳您的合理化建议,并逐步落实。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