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0-00080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63号《关于加强本溪市老旧小区改造后监督管理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 主题分类: | 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 成文日期: | 2020-07-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63号《关于加强本溪市老旧小区改造后监督管理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A类)
本高议字〔2020〕第5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6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栗坤代表: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本溪市老旧小区改造后监督管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新区老旧小区改造拟建立改造前审批备案制度。由我区住建部门对即将改造的小区进行审批备案,并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用以保障改造后出现恢复不到位等相关问题的解决处理。
二、高新区老旧小区改造拟建立改造后多方验收制度。暨由社区、物业、住建等相关部门对改造后的小区进行多方联合验收,发现恢复不到位、不达标的情况需整改并验收合格后返还保证金。
三、我区将会高度重视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监督管理的问题,将我区民生保障问题做的更好。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3月20日